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11月20日訊,繼10月初國務院首次發文全面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后,大智慧通訊社獨家獲悉,各地銀監部門正在摸底43號文的落實情況,并對融資平臺貸款風險予以警示。
消息人士對大智慧通訊社透露,上海銀監局19日下午召開了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管理工作座談會,要求轄內金融機構加強對融資平臺貸款的風險監測,及時化解貸款到期風險。
一位接近銀監會的權威人士則對大智慧通訊社表示,“這項工作是全國性的,各地都需要對43號文的落實情況做一個摸底,通報當前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監測情況。”
10月2日,中國政府網發布消息,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明確,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中央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并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規定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
前述消息人士稱,上海銀監局的座談會主要還是警示風險隱患,聽取各家落實43號文的情況及建議,要求銀行密切跟蹤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運營情況和到期債務的償還進度,對不能按照方案落實資金來源、可能造成還款違約的,要采取措施及時處置,并向監管部門報告。
該消息人士并表示,監管部門還要求明確職責,對平臺經營貸款違法違規問題,要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及時開展違約檢測,切實釋放平臺貸款風險。
目前,各級地方政府均成立了自己的平臺公司。由于舉債主體、舉債程序不透明,債務沒有納入預算管理等問題,導致地方債數額每年增長的同時風險不確定。
在信貸盛宴之后,地方融資平臺貸款已進入集中到期兌付高峰階段。財政部測算,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約有12萬億元,其中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舉借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超過4萬億元。
央行[微博]《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顯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正逐步進入還債高峰期,約37.5%的貸款在2013年至2015年內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