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金水區塊產業扶持辦法(試行)》,將投入3億元扶持資金,從設立專項資金、強化產業基礎保障、鼓勵總部企業落戶、鼓勵外商投資落戶、支持高端人才集聚、支持金融服務創新、支持私募基金發展、鼓勵跨境電商創新發展、支持跨境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國際協同創新等十個方面對自貿區入駐企業進行獎勵扶持,簡稱“金水自貿十條”。
辦法顯示,由區財政安排3億元的金水自貿區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金水自貿區塊產業培育、人才引進、招商引資等方面補貼和獎勵。
對符合《金水自貿區塊鼓勵類產業目錄及認定標準》的企業,在鄭州國際金貿港購置辦公用房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且全部用于自用的,按照企業購房款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租用鄭州國際金貿港及其關聯園區內辦公用房的企業,完成約定經營指標并經認定后,連續三年對租用的辦公場地給予相應補助。
鼓勵總部企業落戶。對符合《金水自貿區塊鼓勵類產業目錄及認定標準》的總部企業,自落戶金水自貿區塊起,連續三年按照當年度區級經濟貢獻的50%給予補貼獎勵。
支持金融服務創新。鼓勵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落戶。對實繳注冊資本金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融資租賃企業和經金融監管部門審批的內資融資租賃企業、商業保理企業,按照實繳注冊資本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落戶獎勵,享受獎勵的企業不得降低實繳注冊資本;自企業落戶金水自貿區塊起,連續三年分別按照當年度區級經濟貢獻的50%給予補貼獎勵。
支持私募基金發展。對符合《金水自貿區塊鼓勵類產業目錄及認定標準》的公司制私募基金,按照實繳資本金1億-5億元、5億一15億元、15億一30億元、30億元以上的標準,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的落戶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合伙制私募基金,且實繳募集資金規模在1億元以上的,按照管理資金的1‰標準給予其受托管理企業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