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日獲悉,中部省會城市鄭州官方近日已列出該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清單,提出到2022年年底前,全市出租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車等相關方案,以期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推進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據鄭州市委宣傳部官方微信平臺“鄭州發布”消息,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近日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方案》提出,鄭州將逐月分解2020年全市出租車更換新能源車任務,在年底前完成3000輛,其余車輛制定更新計劃,2022年底前全部更新完畢。
同時,今年10月底前,鄭州市區柴油渣土車將退出渣土清運市場;重點區域1公里范圍內自10月1日起全部使用新能源環衛車輛,國三柴油環衛車輛、未升級改造的國四柴油環衛車輛10月底前全部調整至四環以外使用,年底前國三柴油環衛車輛淘汰完畢。
此外,鄭州計劃在年底前完成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17121輛,持續開展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零點夜查聯合執法行動,持續開展黑渣土車聯合執法行動,以及加強建筑垃圾處置的管理,嚴格入市電子通行證辦理。在揚塵源污染防治方面,鄭州將組織對市區內工地使用柴油霧炮車、三輪車進行排查,建立清單,并督促進行電動化替代。
據悉,依據“誰污染、誰付費,誰損害、誰補償”的原則,鄭州市自10月1日起實施了《鄭州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辦法(試行)》,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包含PM2.5、PM10月均濃度和PM2.5、PM10月均濃度同比改善率4項因子,生態補償資金則按月度核算兌現,以鄭州市PM2.5、PM10月均濃度市均值和PM2.5、PM10月均濃度同比改善率市均值作為考核基數,按階梯標準計算。
鄭州官方表示,上述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扣收結余資金由市財政統籌用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鄭州市財政局、鄭州市攻堅辦對資金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記者 劉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