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記者獲悉,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促進全域土地利用提質增效行動實施方案印發。
實施方案提出總體目標為:全面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空間,年均批而未供、閑置、低效用地消化處置率達到20%以上,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歷史遺留問題用地手續完善工作,全面建立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力爭經過3—5年的努力,使批而未供、閑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得到有效控制,節約集約用地水平明顯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明顯增強,畝均投資強度和產出效益明顯提升。
實施方案包含五大主要任務:
一是繪好產業集聚區規劃“一張圖”。于2021年6月底,建立完善區域評估制度框架和管理體系,完成轄區內區域評估工作并全面實施;于2021年年底前,高水平編制產業集聚區國土空間規劃(2020—2035年),與產業集聚區總體發展規劃相互銜接,形成產業集聚區規劃“一張圖”。
二是織密產業集聚區用地政策體系“一張網”。于2021年6月底前,研究確定產業集聚區畝均工業稅收目標,研究制定工業用地“標準地”畝均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容積率3項主要控制性指標,制定“標準地”出讓、全生命周期管理相關配套政策和具體實施細則。
三是打贏存量低效用地盤活攻堅戰。于2021年3月底前,全面摸清存量低效用地底數,建立包括地塊基本信息、形成原因、處置措施、完成時限、責任單位等要素的工作臺賬,實施存量用地盤活動態管理;于2022年年底前妥善處置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對非企業原因形成的未供即用土地,在符合產業準入、生產經營穩定、達到約定的投入產出水平的,以項目開工時間為出讓起始時間,合理確定出讓底價后于2021年9月底前補簽出讓合同,完善用地手續,已繳納有關價款的,不再重復繳納;于2021年年底前,分類推進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對停建緩建類、停產半停產類、產出未達標類、開發未達標類等各類低效用地按照“一宗一策”的原則,明確措施,建立臺賬,通過政府收儲、土地使用權人自主開發等方式,穩妥有序、分類推進低效工業用地盤活利用。
四是打贏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攻堅戰。于2021年年底前,全面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組織制定擬出讓工業用地“3+N+1”控制性指標體系,將畝均稅收、畝均產值、環境標準等指標同規劃指標以及消防、配套設施等建設條件,一次性公示、納入建設用地出讓條件。土地出讓后采取“標準地+告知承諾制”審批模式,縮短開工前審批期限,推進企業開工建設。
五是開展產業集聚區土地高效利用評價。于2021年年底前,對產業集聚區節約集約用地情況進行全面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