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國多個城市住房租賃市場出現“爆倉”“跑路”事件,導致相關住房出租人及承租人遭受經濟損失,嚴重擾亂了住房租賃市場秩序。
為更好地維護開封市住房租賃市場秩序,加強風險防范,保障群眾利益不受損害,開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房屋租賃風險防范提示,鄭重提醒廣大住房租賃當事人(房屋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賃活動中注意以下事項。
謹慎選擇房屋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住房時應選擇經營規范、市場信譽度高的專業化、規模化房屋租賃企業或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前應多渠道了解企業市場口碑和客戶反饋,判斷其是否正常經營,拒絕接受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或經營異常的房屋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房屋租賃服務。
查驗租賃房源狀況和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出租人不得出租:屬于違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承租人應仔細查看所要承租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信息,避免承租無合法權屬證明的住房,此類住房可能存在權屬糾紛、結構、消防等安全隱患。
警惕租金“誘惑”陷阱。房屋租賃過程中,當事人應多方了解周邊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場租金價格,對委托價格明顯高于或低于市場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特別警惕房屋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高進低出”“長收短付”,避免因企業“爆倉”“跑路”遭受損失。
“高進低出”,是指房屋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對托管的房屋進行租賃時,支付房東的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租金的租賃行為;“長收短付”,是指收取租客租金周期長,一般是一季度或一年一收取,而支付房東租金周期短,一般是一個月一支付的租賃行為。
采用規范合同文本。簽署合同前,應認真閱讀、充分理解合同內容,看清租賃雙方所需要承擔的責任、費用明細和違約條款等內容,明確違約責任、押金退還等內容,避免權責利不相符的條款。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時,應注意房屋租賃合同中有關“租金貸”“租房貸”等條款。當前市場波動顯示,“租金貸” “租房貸”存在較大資金安全隱患。
謹慎選擇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應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條款,謹慎選擇租金支付方式,避免一次性支付較大額度房租。警惕房屋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等手段建立自有利益的資金池。
關注租金支付渠道。承租人支付房租和押金時,應向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企業或房地產經紀機構賬戶支付款項,避免向合同約定之外的企業賬戶、業務員個人賬戶或其他個人賬戶支付款項(包括支付寶、微信等個人收款賬戶)。轉賬支付應保留轉賬憑證,現金支付應由收款方出具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