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發起了“攜手清四亂,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創新探索出“河長+檢察長”依法治河新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9月15日,在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省委改革辦副主任胡彥宏介紹,《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長+檢察長”制改革方案》(簡稱《改革方案》)于9月7日正式印發,其中,實施范圍由省內黃河流域向全省所有河湖全面推行。
全省所有河湖均推行“河長+檢察長”制
保護黃河是事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千秋大計。
胡彥宏說,“河長+檢察長”制是省檢察院和省河長辦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國家戰略探索形成的一項制度創新。
在2018年的專項行動中,探索形成了以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河湖治理協作聯動為主要內容的“河長+檢察長”制。
為了發揮“河長+檢察長”制更大作用,今年年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將全面推行“河長+檢察長”制納入2020年度重大改革事項。省委改革辦、省檢察院、省河長辦經過多次研究論證,征求各方意見,幾經修改完善,共同形成了《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長+檢察長”制改革方案》,于2020年9月7日印發。
發布會上,《改革方案》全文內容正式公布。胡彥宏介紹,《改革方案》由“河長+檢察長”制的基本內涵和全面推行要求、工作原則、組織形式和工作職責、主要任務、運行機制、保障措施等六部分構成。在實施范圍上,由省內黃河流域向全省所有河湖全面推行。
行政機關擔負河湖治理主體責任,多部門共同參與
組織體系也明確建立,胡彥宏說,在省、市、縣(市、區)成立“河長+檢察長”制領導小組及聯絡辦公室。組長由總河長或河長擔任,檢察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發展和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林業、黃河河務局及檢察院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改革方案》中明確,相關行政機關擔負河湖治理主體責任,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責任,共同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檢察機關對負有河湖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
行政機關應當按照檢察建議認真自查、主動整改、按期完成、按時回復。對行政機關不回復檢察建議、不依法履行職責、不充分履行職責的,檢察機關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行政公益訴訟時,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
沿黃各地共清理43.9萬平方米違建
省河長辦副主任、水利廳副廳長任強說,“河長+檢察長”制已取得了明顯的生態成效、治理成效、社會成效。
河暢,沿黃各地共清理違章建筑43.9萬平方米,清理垃圾34.7萬立方米,為我省黃河河道行洪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水清,沿黃各地共清理畜禽養殖場648處,清理污染水域面積5.4萬平方米,關停非法排污口77處,有效保障了黃河水質穩定達標;岸綠,沿黃各地積極開展生態廊道建設,黃河兩岸建成了寬500米的綠化帶,綠化程度不斷加深,生態效果不斷顯現;景美,通過近年來的河道綜合整治,黃河生態環境不斷改善,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不斷提升。(河南商報記者高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