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從濮陽市獲悉,日前濮陽市75個鄉鎮新設立的800余個機構全部掛牌完畢,在全省率先完成所有鄉鎮新設機構掛牌工作,標志著濮陽市改革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基層社會治理邁入新階段。

推進鄉鎮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是中央和省委作出的加強基層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省委印發《關于深化鄉鎮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后,市委書記楊青玖第一時間對改革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加快抓好貫徹落實,爭取走在全省前列。
為加快推動鄉鎮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濮陽市成立了深化鄉鎮管理體制機制改革領導小組,堅持整體推進、重點突破、強化引導。市委編辦牽頭繪制改革“路線圖”,在對鄉鎮全面調研的基礎上,明確鄉鎮分類、減縣補鄉等重點事項,制訂工作臺賬,細化責任分工和時間節點。實行“雙督導雙交辦”,提交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和市委能力作風建設周調度會議進行調度,確保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
在推進改革的進程中,一是明確鄉鎮分類,以市統計局提供的人口數為主要指標,參考各縣區估算GDP值確定鄉鎮分類,共明確大型鄉鎮5個、中型鄉鎮70個。二是規范機構設置,對大型鄉鎮設置機構12個、其他鄉鎮設置機構11個,其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應急管理辦公室等與基層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機構均為必設機構。三是推進減縣補鄉,大型鄉鎮按照不超過200名編制標準,中型鄉鎮按照以100名編制為基數,每萬人常住人口核增1名編制,每億元GDP核增1名編制標準,濮陽市共向鄉鎮下沉編制1900余名。四是推動派駐機構屬地管理。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外,縣區設在鄉鎮實行屬地管理的派駐機構納入鄉鎮機構編制統計,現有人員工資待遇維持不變。
6月21日,清豐縣17個鄉鎮新組建機構率先掛牌,隨后,其他鄉鎮陸續開展掛牌工作。在鄉鎮體制機制改革進程中,濮陽市堅持強化正向激勵,將機構升格和鄉鎮改革“后半篇文章”整體完成情況掛鉤,以評估驗收促進改革整體推進,助力基層社會治理提檔升級。截至目前,已有23個鄉鎮的綜合執法機構通過評估驗收,由股級規格調整為副科級規格,占全市75個鄉鎮的30%。濮陽市這一創新做法受到省委高度肯定。
來源:濮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