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記者從三門峽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全市孤兒基本生活水平,切實做好全市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民生保障工作,三門峽市再次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

據了解,符合享受補貼政策的兒童,須具有三門峽市本地戶籍,未滿18周歲,包括:孤兒,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指父母雙方均符合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兒童。
新標準實施后,全市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50元,集中養育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每人每月由1350元提高到145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參照孤兒標準同步予以調整。新標準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市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集中養育孤兒是指在兒童福利機構中養育的孤兒。因為殘疾兒童所占比例高,殘疾程度重,營養康復和醫療需求較大,所以集中養育孤兒的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高于社會散居孤兒。
近年來,三門峽市先后4次提高基本生活養育標準,積極落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經費和各類幫扶政策,各項救助保障資金均按照標準及時足額發放,不斷強化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
來源:三門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