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廣告宣傳必須真實可信,不得經營或進口未經注冊、備案的化妝品。3月8日,記者了解到,自本月起,焦作市將實施化妝品經營單位規范化建設活動,強化化妝品經營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規范引領,樹立行業誠信典范,保障化妝品質量安全,不斷提高化妝品安全保障水平。
據介紹,此次化妝品經營單位規范化建設活動以《河南省化妝品經營者“十要十不”行為規范》為建設標準,全面規范化妝品經營企業行為。相關部門將圍繞主體資質合規、規章制度健全、設施配置合理、經營行為規范、購進產品合法、進貨來源可溯、經營產品合格、廣告宣傳真實、信息公開主動、責任落實到位十個方面全面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同時,要求化妝品經營者做到“十不”,即不經營未獲《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化妝品;不經營或進口未經注冊、備案的化妝品;不經營最小銷售單元無中文標簽或標簽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不經營提供不了出廠檢驗合格證明的國產化妝品;不經營提供不了入境貨物合法證明的進口化妝品;不經營變質、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不更改化妝品使用期限;不發布明示或暗示化妝品具有醫療作用或者含有虛假、引人誤解內容的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不經營通知、通告等要求召回、暫停或者停止銷售(經營)的化妝品;不自行配制、填充或灌裝化妝品內容物。
在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標準先行、以點帶面、統籌推進、社會共治”的原則,5月底前,全市完成23家化妝品經營者規范化建設達標的建設任務。通過試點經營單位規范化建設活動,形成可復制經驗模式,分批分類推廣實施,力爭11月底實現全市所有月子會所、母嬰產品專營店、化妝品專營店規范化建設全覆蓋,化妝品經營質量安全水平和監督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企業主體責任主動落實,誠信守法規范,社會共治格局逐步形成。
來源:焦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