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鄭商所)交割倉庫標準進一步提高。
12月30日,鄭商所修訂并發布《鄭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倉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有效應對近年來在交割倉庫管理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升級和強化監管措施,防范化解潛在風險,助力期貨市場穩健運行。
具體來看,修訂后的《辦法》進一步提高了交割倉庫資質標準,豐富了監管手段和措施,并對相關表述進行了規范性調整。在交割倉庫資質標準方面,為提升交割倉庫監管質效,《辦法》一是增加申請單位注冊資本實繳金額(實收資本)等審核條件;二是提升申請單位商業信譽和合規經營方面的標準;三是增加交割倉庫科技監管基礎配套設施的要求;四是進一步細化、明確申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標準。監管手段和措施方面,《辦法》豐富了對交割倉庫的現場檢查方式,固化了有效可行的監管工作模式,在原監管方式的基礎上,明確可以委托會員或第三方專業機構對交割倉庫進行檢查的規定。
交割是連接期貨、現貨市場的橋梁,也是期貨價格回歸現貨的重要環節,交割倉庫則是重要的載體。目前,鄭商所已上市22個期貨品種,交割倉庫按法人單位統計共168家(不含廠庫),按品種統計共226家,分布于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91個地級市。
近年來,實體企業利用期貨工具管理生產經營風險的意識不斷增強,期貨市場倉單數量屢創新高,對交割倉庫監管水平提出考驗。為加強對交割倉庫日常監管,保障交割商品安全,鄭商所探索形成多層次現場檢查交割倉庫的工作機制,包括推行會員檢查交割倉庫,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風勘公司對交割商品進行巡查,首創交割商品視頻監控平臺和倉單統一保險模式,積極開發上線交割商品智慧監管系統,多措并舉有效保障期貨市場倉單安全,促進期貨服務實體經濟功能發揮。
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鄭商所將充分發揮交割“紐帶”作用,廣泛聽取市場各方意見建議,根據現貨市場變化,不斷優化各品種交割業務,強化交割商品安全監管,持續滿足產業客戶交割需求,提升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記者 陳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