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推進鄭州市科研誠信建設,規(guī)范科技計劃誠信管理,營造誠實守信的科技創(chuàng)新環(huán)境,鄭州市科學技術局研究出臺了《鄭州市科技計劃誠信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將對參與市本級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和其他科技活動的責任主體在踐行信用承諾、履行約定義務、奉行科研準則等方面的表現(xiàn)情況進行記錄和評價,并據此對責任主體開展誠信管理。
實行科技計劃信用承諾制度。
參與科技計劃項目和其他科技活動的責任主體,均應按規(guī)定簽署信用承諾書,對自身信用狀況、材料真實性等信息作出承諾,并承擔違背承諾的相應責任。
實行科技計劃信用信息核查制度。
對責任主體開展事前信用核查,將誠實守信作為其參與科技計劃項目和其他科技活動的必備條件,對存在科技計劃失信行為且仍處于失信保留期的責任主體,或被“信用中國(河南·鄭州)”列入失信黑名單的責任主體實行“一票否決”。
實行科技計劃信用分級分類管理。
根據責任主體科技計劃誠信履責情況進行信用評級,分為信用正常、一般失信和嚴重失信三個級別,分別用A、B、C表示。
被評為A級的責任主體具有申請科技計劃項目或參與科技活動的正常資格。
被評為B級的責任主體給予警告、約談、一定范圍內或公開通報批評、暫停相關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和其他科技活動、終止撤銷相關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和其他科技活動等懲戒。
被評為C級的責任主體給予終止撤銷相關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和其他科技活動、撤銷或建議撤銷獎勵(榮譽稱號)、追回已撥財政資金、永久取消參與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和其他科技活動的資格等懲戒。該評級責任主體將被列入科技計劃失信黑名單,并上傳至“信用中國(河南·鄭州)”平臺。
實行信用評級動態(tài)管理。
信用評級為B級或C級的責任主體在完成整改且失信保留期屆滿后,及時調整其信用評級為A級。信用評級為A級的責任主體被發(fā)現(xiàn)存在本辦法所列失信行為的,按規(guī)定降低其信用評級。累計被評定為B級3次(含)以上的同一責任主體,應將其信用評級降為C級。
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信用懲戒機制。
科技計劃誠信管理是鄭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織部分,是“信用鄭州”建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辦法》實施后,將進一步加強科技計劃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共享,逐步實現(xiàn)全市科技計劃信用信息與“信用中國(河南·鄭州)”平臺及相關部門信用信息系統(tǒng)互聯(lián)互通,為實現(xiàn)跨部門跨地區(qū)聯(lián)合懲戒提供支撐,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聯(lián)合懲戒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