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集聚區是河南縣域經濟發展的主陣地和增長極,如何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如何推進產業集聚區“二次創業”?如何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12月7日,河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河南省產業集聚區“百園增效”行動新聞發布會,重點對開展“百園增效”行動的背景、主要內容以及相關政策進行發布和解讀,并回答記者提問。
產業集聚區“百園增效”行動如何“增效”?主要包括:規劃嚴起來,以科學規劃引領源頭增效;土地用起來,以盤活存量實施挖潛增效;質量提起來,以優化配置推進創新增效;監管細起來,以協同共管實現倒逼增效。記者從發布會現場了解到,開展產業集聚區“百園增效”行動,是《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產業集聚區用地提質增效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豫政〔2020〕32號)中安排部署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在科學分析我省產業集聚區發展現狀基礎上,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產業集聚區“二次創業”任務的具體舉措。
“百園增效”要實現什么目標?
到2022年底整備、盤活產業集聚區50萬畝存量建設用地空間
“百園增效”行動工作目標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到2022年底,整備、盤活產業集聚區50萬畝存量建設用地空間,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歷史遺留問題用地手續完善,全面建立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土地高效利用經驗。
二是力爭經過3~5年的努力,全省產業集聚區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得到有效控制,批而未供、閑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場化配置效率全面提升,工業用地畝均稅收達到15萬元。
用地粗放、布局散亂、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如何解決?
從規劃源頭加強管控引導,突出規劃的科學性、嚴肅性、約束性
堅持“規劃科學是最大的效益”的理念,以國土空間規劃統領產業集聚區土地高效利用。強調規劃的科學性,要求各地要科學編制產業集聚區國土空間規劃,合理確定規模、結構和布局,嚴控產業集聚區工業用地改變用途。突出規劃的引導作用,推行“按規招商”,鼓勵帶規劃設計方案供應土地。積極引導工業項目入區,新建工業項目全部進入產業集聚區,對實施“退城進園”、轉型升級的中心城區企業,優先在產業集聚區安排或者置換建設用地。支持建設高標準廠房,為初創、小微企業提供發展平臺。嚴格規劃的約束性,對實際使用各類建設用地未達到規劃總面積70%的產業集聚區,原則上不得擴區;明確了工業用地使用標準,鼓勵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容積率、利用地下空間,探索推行“工業鄰里中心”模式,配建生活服務設施。
如何盤活存量土地,讓沉睡的資源活起來?
充分挖掘閑置低效等存量土地潛力,“不盤活存量就沒有新增用地”
提出“不盤活存量就沒有新增用地”的總體要求,在措施方面,回應地方關切,對歷史遺留問題處置、閑置土地收回、低效用地盤活等,提出了創新思路、途徑。
對批而未供土地,落實“增存掛鉤”機制,堅持“以存定增”,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于閑置土地,充分考慮基層可操作性,按照閑置土地成因,分別提出了處置原則和措施。對于低效用地,堅持“一地一策”、分類推進的原則,以負面清單的形式明確了認定標準,提出了混合立體開發、成片綜合開發、更新升級開發三種盤活利用模式;并規定,除特殊情況外,企業申請改變低效工業用地土地用途的,一律由政府收回后重新供應。對涉及司法查封或抵押的企業閑置低效用地,提出可利用土地儲備機構或政府平臺公司“搭橋”、引入社會資本等多種方式依法處置。
如何優化供地方式,實現高效配置?
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完善土地二級市場配置機制
通過創新土地供應方式,提高土地資源供給的精準度,推動資源向高效利用的新產業、新業態集聚,發揮最大效益。實施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實行新增工業用地“出讓年限不超過20年+有條件續期”的土地供應政策。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制度。推行“標準地+代辦制”,壓縮審批時限;探索采取“標準地+告知承諾制”,實現“拿地即開工”。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新型產業用地可復合兼容利用,符合規定前提下,允許按照相關規定對產業用房辦理不動產分割登記和轉移登記。
重審批、輕監管的慣性思維如何扭轉?
實施工業項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共同監管實現倒逼增效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既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又著力提升政府各部門監管能力和服務水平。健全完善土地要素二級市場配置機制,規范工業用地分割轉讓行為,降低交易成本,促進了土地要素順暢流通。實行工業項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土地出讓合同+履約監管協議”的方式,實行部門聯合監管。探索實施項目履約保函制,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體系。開展土地高效利用評價,根據節約集約用地成效實施獎懲,促進產業集聚區節地水平、產出效益雙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