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督學由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聘任,對區域中小學辦學行為和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經常性督導。與綜合督導、專項督導相比,經常性督導是責任督學的“主業”和“正事”。但我觀察發現,一些責任督學習慣“組團”開展專項督導,較少主動、獨立開展經常性督導。如此一來,經常性督導成了不“經常”發生的“副業”,掛牌督導的效能也大打折扣。
出現上述問題,與責任督學的專業化水平不夠有一定關系,也與開展經常性督導的若干要素供給不到位有很大關聯。基于此,地方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及責任督學要從改變認識入手,深化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若干要素建設,推動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經常”發生。
一要強化責任督學的認知。目前,一些責任督學尤其是專職責任督學對自己“是什么”“為了誰”“為什么”不甚清楚,經常性督導自然就不“經常”了。對此,地方教育督導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把好“入口關”“思想關”,選拔政治覺悟高、管理能力強、經驗豐富的教育干部、教師進入責任督學隊伍。同時開展責任督學崗前教育培訓,強化經常性督導是責任督學“主業”的基本認知,采取適當方式消除各種慣性認識和誤讀誤解。
二要加快經常性督導機制供給。經常性督導不等于經常到校督導,也不是出現問題不督導,而是需要創新方式方法進行經常性督導,比如電話詢問、線上督導等。教育督導機構、督學責任區及責任督學要認真學習領會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新情況新問題研制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說明書”,供責任督學選擇使用,使其去掉“組團”依賴,告別“摸著石頭過河”的履職狀態。
三要強化管理,優化服務。確保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經常”發生,有關管理服務必須跟進。教育督導機構、督學責任區要嚴肅工作紀律,加強考勤管理,防止消極散漫的工作作風;要嚴格工作要求,通過查閱報告、召開工作例會及培訓研討、工作群交流等方式,檢查經常性督導開展情況,建立經常性督導工作情況反饋、檔案管理工作機制,促進經常性督導“經常”發生。要通過學習培訓、實操實訓,提高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工作水平。還要大力宣傳推介責任督學,讓責任督學走進群眾視野,成為群眾信賴的“自己人”。
四要為責任督學開展經常性督導提供經費、條件保障。《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規定:各地要為責任督學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專項經費。當前,教育焦點難點問題較為復雜,隨機開展經常性督導需要隨時記錄相關內容,錄音筆、視頻記錄儀等設備應予以保障。同時,責任督學“說走就走”開展經常性督導,會產生一定的交通、通信、用餐等費用,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一定補助標準在經費上予以保障。
總之,地方政府和教育督導機構從“心”出發,管理跟進,保障到位,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才能“經常”發生、高質量呈現。
(作者單位系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區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中國教師報》2022年03月23日第3版
作者:呂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