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實施意見》,明確湖南將按照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和經營權流轉有關要求,落實農村土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和農業現代化加快發展。
其中,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的縣市為漢壽縣、岳陽縣、新田縣、桃江縣、洞口縣、沅陵縣、慈利縣和雙峰縣,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縣市為瀏陽市、耒陽市和麻陽縣。
貸款對象上重點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意見》明確,在貸款對象上,重點支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貸款抵押率及額度上,應統籌考慮借款人信用狀況、借款需求與償還能力、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價值及流轉方式、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價值等因素,合理自主確定。鼓勵對誠實守信、有財政貼息、農業保險或農民住房保險等增信手段的借款人,適當提高抵押率。
貸款利率上,應參考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結合借款人實際合理自主確定。在抵押合同約定的利率之外不得另外或變相增加其他費用。
貸款期限上,應綜合考慮承包土地經營權可抵押期限、貸款用途、貸款風險、土地流轉期內租金支付方式等因素合理自主確定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鼓勵在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剩余使用期限內發放中長期貸款,有效增加農業生產的中長期信貸投入。應綜合考慮借款人的年齡、貸款金額、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和用于抵押的農民住房及宅基地狀況等因素合理自主確定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期限。
試點縣市應建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
《意見》明確,省內各金融機構均可參與試點。推動形成以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業銀行、郵儲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為主體,其他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的“兩權”抵押融資服務組織體系。
湖南“兩權”抵押貸款分“三步走”。2016年3月底前為試點啟動階段,成立湖南省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小組,各試點縣市相應成立試點工作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在同級人民銀行;2016年4月-2017年10月為全面推進階段,2017年11月-12月為總結評估階段。
《意見》要求,每個試點縣市應建立100萬元以上的“兩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用于補償分擔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和保障抵押物處置期間農民基本居住權益。對風險補償資金應實行專戶儲存、專戶專用,并足額劃撥資金。專項資金規模應根據貸款發放情況適時擴大。鼓勵試點地區通過政府性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方式,為“兩權”抵押貸款主體融資增信。
同時,有條件的試點地區對“兩權”抵押貸款可給予一定比例的利息補貼。
試點期內對“兩權”抵押登記適當減免費用
在“兩權”確權登記頒證方面,《意見》規定對試點縣市實行安排優先、費用優惠。鼓勵試點縣市探索對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和其他合法方式獲得的經營權,統一頒發流轉土地經營權證。
試點縣市要加快推進轄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調查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其中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原則上應于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