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最嚴借款上限新規一出,數千家P2P平臺哀鴻遍野,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所或成為他們轉型的歸宿之一。
日前,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律師作客《和訊座談會》欄目時表示,早在2011年和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就專門發布了《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俗稱38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俗稱37號文),兩份文件沒有對交易所單筆交易的上限進行限制,因此,這成為不少P2P平臺的轉型方向之一。
不過,肖颯提醒,交易所也有六不準:包括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權益持有人累計不超過200人;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未經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準,不得設立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其他任何交易場所也不得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產品交易。
“不能以為轉型做交易所就突破了限制,平臺還是要在自己的營業范圍之內,在為實體經濟服務的基礎上尋求發展,不能一開始就心術不正。”肖颯稱。
不過,盡管網貸平臺轉型做金融交易所具有可能性,但要獲得相關牌照絕非易事。
“金融資產交易所一般都要省級的政府來批準,一般的網貸平臺要獲得這個牌照是很困難的。網貸平臺要么和金融資產交易所來合作,要么就收購一家金融資產交易所,但這些成本都比較高。”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在《和訊座談會》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