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規定離婚的至少一方再婚才能享受拆遷政策,為此有拆遷戶——
近日有南京市民反映,在拆遷接近尾聲的南京建鄴區江心洲,最近兩年假離婚現象又多了起來,通過離婚,一戶可以分為兩戶,拿到補償房后再復婚。而為了對付這種現象,當地政府規定,拆遷戶離婚的,至少一方再婚才能享受相應政策。為此,有夫妻居然想出了先假離婚,再花錢找個可靠的“對象”假結婚。但事情的發展并不盡如人意,最后事情鬧得沸沸揚揚,賠了錢還丟了工作。
老夫妻補結婚證后離婚
前天上午,記者來到江心洲街道所在的建鄴區婚姻登記處,正在辦理結婚登記的三對情侶中,竟有兩對是來補證的。其中一對是兒子、兒媳陪著來的老人,都已頭發花白,看上去七八十歲,填寫表格時,需要旁邊人幫忙。拿到紅本本時,兒媳喊道:“要收好,過兩天還要用。”
記者了解到,近期建鄴區婚姻登記處忙瘋了,辦理離婚和結婚的人都特別多。從數據來看,今年8月份,建鄴區婚姻登記處辦理的業務極其多。截至昨天下午4點,有501對夫妻分手,比7月份多了一倍。結婚人數更是猛增得讓人驚嘆,752對登記結婚領了紅本本,而7月只有274對,足足多了478對,增加了近兩倍。而根據民政局的數據統計,去年8月建鄴區結婚登記辦了358對,離婚204對。今年8月的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業務量,都比去年同期多出一倍多。這是為什么?原來是補證、再婚的人數多了。而其中不少是老夫妻,因為結婚證丟了,補完結婚證,過兩天就辦離婚。
再給女方選擇結婚對象
當天,記者在江心洲橫埂外村看到,不少屋子的外墻上已經被標上“已量”的記號。一位村民告訴記者,在五六天前,負責拆遷的工作人員來到他家,除了測量面積,還有專人登記戶籍情況。記者采訪了一位中年村民,他表示,根據政策,是按戶數來分配安置房,戶數越多分配到的安置房面積也就越多。
記者問有沒有通過“假離婚”來多獲取安置房的情況,村民表示,就他所知確實有這種情況。另一名男子告訴記者,“假離婚”是一個好方法。但根據當地政策,其中一方必須要再婚,而且婚姻對象戶口不能在本地,才能另外立戶。一般實際操作中,女方再找一個的居多。
因此,要給女方再選擇可靠的“結婚對象”。他說,“你不能找本地人,要找外地的,你辦了離婚有一方還要結婚,你夫妻兩個要有信任感,而且另一方一定要可靠,還要給人家錢。”這名男子表示,自己就花了很多精力,才找到了符合條件的可靠人士。
搞假離婚多拿30平方米
在江心洲拆遷征地項目指揮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確實遇到很多“假再婚”的情況,要想“假再婚”還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果在2009年之后離婚的話,兩人還是按照一戶算,除非有一方再婚。”而據了解,再婚對象是有限制的,不能找本地的。
記者了解到,按照當地的拆遷政策,如果一戶名下有一個人可以拿80平方米,如果有一戶名下有兩個人可以拿130平方米,而如果一戶名下的兩個人分成兩戶(只計算本地戶口人數),則可以拿160平方米,這樣就多出來30平方米,還能多拿20萬元左右的補償款。此外,離婚后,至少一方要另外結婚,才能按照兩個獨立戶來補償。工作人員表示,規定明確再婚必須找非本地的,可能有防止拆遷戶之間互相利用的考慮。
假結婚后對方不肯離了
來自溧水的嚴先生表示,在江心洲,為拆遷離婚是普遍的事情。前兩年,就曾有江心洲的朋友跟他商量,讓他充當假結婚對象。
雖然明知他已經結婚,不過對方坦率地表示,會出幾萬元酬勞。但這個動作也夠大的——對方讓嚴先生跟妻子離婚,然后分別跟其妻子和他兩兩領證,就是分別離婚再交叉結婚。“對方這樣不僅分了戶,可能還可以多拿過渡費。因為不想這樣掙錢,我沒有答應!”
記者還從另外一位江心洲拆遷戶處了解到,拆遷戶對于離婚的看法的確比較實際,看重的是經濟利益,但有些也會鬧出事情來。
此前江心洲曾有過一對夫妻假離婚,丈夫找了個其他區的女孩,領了結婚證。但由于妻子最后要將約定的酬勞從5萬元降為3萬元,引起對方不滿,結果不肯離婚,最后事情鬧得沸沸揚揚,賠償了20多萬元了事,男方還為此丟了工作。
在采訪中,拆遷征地項目指揮部的工作人員透露,要求一方必須再婚也會“誤傷”到真離婚的,“有的夫妻是真離婚五六年的,要想(拆遷)分兩戶,還是要再婚”。
就此事,律師也提醒,只要在民政局備過案了,就是真實有效的協議。也就是說,經過這次“假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已經經過了一次分割。后面即使他們再復婚,也不會回到夫妻共有的狀態,而是變成了各自的婚前個人財產。
所以,為了多拿安置補償而搞“假離婚”,對夫妻雙方的風險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