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半個多月,知名小品演員潘長江“直播賣酒”一事再起爭端。
4月6日,潘長江方委托律師發布聲明表示,針對此前潘長江被報道“和茅臺董事長認識……把他灌醉了拿到定價權”一事,宣布正式起訴成都每日經濟新聞社有限公司(下稱“每日經濟新聞”)。隨后,潘長江本人也轉發該條動態,并表示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判決。
不過,當日晚間,每日經濟新聞也在官網發布聲明稱,已注意到4月6日在社交媒體和部分自媒體上,出現大量“潘長江起訴直播事件造謠者”的信息。上述信息對該社聲譽造成嚴重負面影響,該社也保留對相關不實信息發布者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還表示,應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已經在3月16日提交了潘長江在3月1日“潘叔酒水主題專場”直播中涉嫌虛假宣傳的相關材料,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核查相關情況。
已提起訴訟
雙方的爭執起源于潘長江在今年3月初的一場酒水專場直播。
公開資料顯示,每日經濟新聞曾在3月15日發布報道表示:在潘長江的直播中,他宣稱茅臺虎年生肖酒原價是4萬多元(一箱)折合6600多元/瓶。實際上,茅臺虎年生肖酒的價格頗為透明,市場價在4500元/瓶左右。而潘長江直播中的該酒折合4799元/瓶,即使他賣所謂的“優惠價”依然能從中賺得不少錢。
此外,4月6日,潘長江方委托律師發布了幾張由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的潘長江直播賣酒相關內容截圖,如標題為“‘我和茅臺董事長認識十幾年了,昨晚把他灌醉了…’明星賣酒水很深:市場價4500元一瓶的酒,直播間優惠價4799元”的稿件。此外,還有以每日經濟新聞為主持人的新浪微博話題#潘長江涉嫌虛假宣傳賣酒#,截圖內容顯示,該微博話題閱讀次數5億,討論次數2.5萬,發布媒體121家。
圖源:潘長江微博截圖
與此同時,潘長江方委托律師還發文表示,每日經濟新聞官方消息稱潘長江先生在直播中說“我和茅臺董事長認識十幾年了,昨晚把他灌醉了,讓他簽合同給我定價權”,相關言論迅速被轉載、擴散,已嚴重損害了潘長江先生的名譽,客觀上降低了潘長江先生的社會評價。
據悉,事件發生后,潘長江團隊第一時間與每日經濟新聞取得聯系,并發送了律師函,要求對方公開道歉,但時至今日對方遲遲未公開道歉。為此,針對每日經濟新聞上述涉嫌侵權的行為,潘長江已委托律師正式提起訴訟。潘長江方委托律師發布的微博圖片顯示,相關訴訟提請日期為4月2日,狀態為“待審核”。
這與潘長江今年3月15日對外接受采訪回應該事件時的言論一致。彼時,潘長江否認直播賣酒時存在虛假宣傳行為,且表示會對一切不實謠言都會交給律師團隊一一處理,不能讓任何網絡暴力行為逍遙法外。
直播帶貨投訴激增
在潘長江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的背后,是直播帶貨行業的亂象頻出。近年來,直播帶貨呈井噴發展勢態,各路明星也紛紛加入。不過,在帶貨能力較強的明星們主動為行業背書的同時,直播帶貨行業正成為消費者新的投訴熱點。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布數據顯示,2021年全年,北京市消費者協會96315熱線共受理有關直播帶貨消費者投訴2026件,比2020年受理投訴數量1021件增加了98.43%。其中,涉及虛假宣傳的占比為31.64%。就在4月6日,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發布的《2022年一季度消費者投訴信息統計分析報告》也顯示,直播帶貨等新消費領域投訴正逐漸成為消費投訴熱點,值得高度關注。
“直播行業亂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直播帶貨作為一種新的消費形態,其選品、營銷、售后等環節均完全不同于以往,目前尚缺一套完善為其量身定制、符合實際的行業監管體系。” 電商分析師蔡炳貞對時間財經表示。
在此背景下,監管正持續發力。針對網絡直播行業存在的偷逃繳納稅款、帶貨營銷不規范等問題,3月3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在明確網絡直播平臺要加強網絡直播賬號注冊管理和賬號分級分類管理的同時,也提出網絡直播平臺和網絡直播發布者不得通過虛假營銷、自我打賞等方式吸引流量,誘導消費者打賞和購買商品。
而在更早之前的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下稱《規定》)正式實施,針對直播平臺責任不清、格式合同侵權、無理由退貨適用等網絡消費維權難點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值得關注的是,北京互聯網法院法官在對《規定》進行解讀時表示,實踐中,直播帶貨主播通過對潛在消費者的允諾和商品描述,形成消費者信賴基礎進而促成交易。相應的,主播負有相關注意義務,既要在直播過程中及時向消費者公示商品銷售方信息,避免產生網絡直播營銷中實際銷售主體辨識不清的問題;同時也要注意直播陳述內容,如果存在虛假宣傳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