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銀行10大新規
1.微信、支付寶再也不能想花就花
在移動支付方面,銀行新規主要有三大條,首先,銀行和支付機構與客戶事先約定限額和筆數。如果用戶超過限額和筆數,則只能到銀行柜臺辦理,支付賬戶則不得辦理。
其次,安全驗證方式得到強化。如果用戶向除本人同行銀行賬戶外轉賬,單日累計金額超過5萬元,則只能通過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等支付指令驗證方式。
此外,設置大額交易提醒。當用戶非柜面轉賬日累計分別超過100萬元、30萬元,便會收到銀行的大額交易提醒在用戶確認后再能在進行操作。
2.ATM機轉賬有點麻煩了
被騙轉賬一直屢屢發生,經常說如果錢能被追回來就好了!現在新規施行后,這個“愿望”真的能實現了。12月1日起,在ATM機上轉賬,不管選擇實時到賬、普通到賬還是次日到賬,資金都需要在24小時以后到賬。這就意味著,轉錯賬、被騙的錢可以追回。這在一定程度上使之前的轉賬方式變得麻煩了,喪失了靈活性,而且針對這一轉賬方式又有了新的騙局,例如給你轉了錢有申請要回去的情況時有發生。
3.信用卡的投資利率終于降低了
信用卡透支,一直是一件令人傷心的事情,利息讓人肉疼。2017年新規,將透支利率改為0.035%-0.05%,實行上限和下限的管理模式。
信用卡的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倍,也就是萬分之三點五。同時,信用卡透支的計結息方式,以及對信用卡溢繳款是否計付利息及其利率標準,由銀行確定。
4.儲蓄卡同家銀行只能辦一張
按照銀行的新規定,在2017年,每個人只能在同一家銀行開立一個Ⅰ類戶,如果除了Ⅰ類戶,還想再新開戶,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
Ⅰ類戶、Ⅱ類戶和Ⅲ類戶大區別在于個人結算時,賬戶中的Ⅰ類戶時個人在銀行柜面開立、現場核驗身份的賬戶,具有全功能;Ⅱ、Ⅲ類戶則是通過銀行柜面或者互聯網等電子渠道開立的銀行賬戶,具有有限功能,需要與Ⅰ類戶綁定使用。
5.長期“不用”的賬戶,部分業務會被取消
大家都知道,現在的詐騙中,騙子給的賬戶肯定是收購或者假冒開戶的。這些賬戶存在一個普遍特點,它們開戶后不會立即啟用,而一般個人開戶后都是立即就開始使用的。
因此,新規規定,客戶在開戶之日起6個月內,如果沒有交易記錄的賬戶,銀行就會暫停該賬戶的非柜面業務,支付機構暫停其所有業務。只有單位和個人重新向銀行和支付機構核實身份后,才可以恢復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