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農村貧困人口致富增收能力,山東省財政積極創新扶持政策,多渠道促進農村貧困人口就業創業。
一是實施農村扶貧“雨露計劃”工程。
支持貧困戶中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參加中高等職業教育,在校期間山東省財政每人每年補助3000元,連續補助兩年。
二是實施技能培訓補助工程。
結合促進就業創業資金,支持有轉移就業意愿的貧困人口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確保貧困人口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提升就業創業技能。將貧困家庭符合條件人員優先納入企業新型學徒培訓試點范圍,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企業負責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學徒基本工資,財政部門按照每個學徒每年4000-6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補助期限不超過兩年。
三是實施創業扶貧貸款工程。
支持創業扶貧貸款擔保和貼息,對從事種植、養殖、農副產品加工、流通業等方面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可申請3萬元以內無抵押、無反擔保信用貸款,允許利率在基準利率上上浮3個百分點,財政給予全額貼息;對吸納貧困人員達到政策要求的單位,按規定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擔保貸款,財政按同期限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最長2年。
四是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工程。
結合農民培訓項目實施,選擇部分貧困村開展科技扶貧,對貧困村科技帶頭人、示范戶和農民合作社經營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增強其示范帶動作用。對符合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條件的貧困戶進行培訓,提升其科學種養水平和生產經營技能。吸引、支持大學生返鄉從事涉農行業創業,積極拓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渠道。
五是實施旅游發展帶動就業創業工程。
對在省內中西部貧困村開展鄉村旅游創業并帶動貧困戶5人以上就業的經營者,按經營規模補助3-10萬元;對成規模收購貧困戶自產農副產品,以及租用貧困村村民房屋、院落、土地等自有資產開展規模經營并實現貧困戶脫貧的旅游企業,按照實現脫貧戶數給予2-30萬元補助;對鄉村旅游整村成建制實行公司化、股份制經營的企業,按照帶動的貧困戶數給予20-50萬元補助,補助資金全部用于發放貧困戶工資、勞務報酬以及支付貧困戶房屋、院落、土地等自有資產的租金和使用補償。
六是實施農村郵政普遍服務推廣工程。
優先支持改造農村貧困地區郵政站點,增設平信收寄、報刊訂閱、郵件投遞等郵政基本業務,增強貧困地區利用郵政站點創業、就業能力,增加貧困戶純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