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周松林
上交所消息,在一線監控中,上交所發現投資者黃某某近半年來多次出現異常交易行為。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近日決定對該投資者名下的所有證券賬戶實施限制交易三個月的紀律處分。
2015年9月以來,黃某某在交易“中國建筑”、“梅雁吉祥”、“際華集團”、“中國重工”、“中毅達”等股票的過程中,通過漲停板價格虛假申報、大額申報、連續申報、日內高買低賣反向交易等手法,拉抬或打壓股價,影響市場交易秩序。例如2016年2月4日,黃某某在不到4分鐘的時間內,低價大額申報、連續申報賣出175萬股某股票,賣出成交量占同時段該股總成交量的44.34%,導致股價下跌5.24%,構成打壓股價的異常交易行為。
針對上述異常交易行為,上交所根據相關規定,立即對其采取了出具書面警示函、責令提交合規交易承諾書和暫停賬戶當日交易等多項監管措施。但黃某某仍不改正,繼續從事異常交易行為,情節嚴重。鑒于此,上交所決定對黃某某名下的所有證券賬戶實施限制交易三個月的紀律處分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相關情況將報告中國證監會。
上交所提醒廣大投資者,在參與證券市場交易的過程中,不應損害其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市場的交易秩序,更不應濫用交易權利非法牟利。同時,上交所將保持異常交易行為監管力度,對屢教不改者從嚴從重處理,堅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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