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三亞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隊接到12301旅游報警服務熱線投訴稱,三亞市吉陽區鴻港新貿城一水果店有摻雜增重的行為。
接到投訴后,旅游警察支隊聯合三亞市工商局立即趕赴現場開展調查,通過現場取證,確認消費者是在鴻港新貿城某水果批發店購買的釋迦中摻雜了大量的紙,經營者為段某玲。
執法人員立即對段某玲進行查找,而段某玲聽到風聲后已連夜逃離三亞。在海南省港務公安局的大力協助下,3月15日下午,正準備逃跑的段某玲夫婦在海安港落網。
據違法行為人段某玲供述,3月10日10時許,在鴻港新貿城某水果批發店賣水果給他人時,以低價為誘餌,通過在水果箱內墊紙的方式來稱其重量,從而使重量增加來欺詐他人。
據了解,段某玲對其多次通過此方式欺詐他人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三亞旅游警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其處行政拘留15日。
三亞市公安局負責人表示,旅游警察支隊將堅持嚴管重罰,對破壞旅游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出現一起查出一起,依法清除破壞三亞旅游市場秩序的害群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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