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新京報記者 左燕燕 攝
新京報快訊(記者左燕燕)乘地鐵被擠倒,撥打地鐵熱線揚言“炸地鐵”,公交總隊刑偵支隊因此出動千人在地鐵各站巡控,因涉嫌制造恐慌,王某某被控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3月18日上午,該案在北京西城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
“2015年10月30日10時24分,王某某在北京市西城區地鐵西單站,使用手機撥打地鐵服務熱線,編造‘炸地鐵,建國門地鐵’內容的虛假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17日上午,在西城法院,公訴機關起訴稱,應當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
公交總隊刑偵支隊提供的工作證明顯示,接到電話后,各級領導高度重視。總隊長臨陣指揮民警1114名,于發案后對全市各站地鐵加強巡控,市局調配武警140余人對重點地鐵站進行安防,直至嫌疑人抓獲。
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54歲的河南人王某某(女)表示認罪。
“當時在西單下地鐵時,幾個小伙子下車把我擠得摔了個跟頭,我很生氣才給熱線打的電話,剛開始是埋怨沒人管我,最后說了就算我死了,地鐵也好不了,有人炸地鐵。”王某某在訊問筆錄中稱。
庭審現場,王某某表示,自己當時喝了一斤多的酒,一時糊涂,至于電話內容,現在都不記得了。
該案當庭作出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之一之規定,王某某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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