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實習記者 張婷)前不久有網友反映,“一輛‘京F72648’的車輛在行至西二環白紙坊橋至廣安門橋區間,因走應急車道被GL8擋住,超過后危險駕駛,別GL8,用狼牙棒威脅。”法制晚報(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從視頻中看到該車司機確實闖入應急車道,還拿出一黑色物件對車窗外車輛進行威脅。
記者今天從市交管局官方微信獲悉,網友@北京交警后,交管局涉車案件偵查專業隊立即開展查緝工作。通過對車號的查詢,視頻中的車號與車輛數據系統記載不符,由此確定該車涉嫌涉牌違法行為。辦案民警通過對大量數據的比對分析,最終確定涉事車輛和車主的信息。
3月16日一早,交管局涉車案件偵查專業隊部署路面警力,在該車行駛途中將“狼牙棒男”趙某查獲。
經現場詢問,趙某為逃避違法處罰,將自己車輛車牌字母“F”用有色膠條等物品變造成字母 “E”。 據介紹,3月10日,趙某在西二環行駛過程中,違法進入應急車道內行駛,覺得有車沒有讓其順利通過,心生不滿,于是伸出“狼牙棒”以示威脅。經民警現場搜查,所謂的“狼牙棒”實為一根廢棄的擦車油撣子把手。
法制晚報(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獲悉,經對趙某依法詢問,趙某承認了2016年3月10日在西城區西二環主路廣安門橋附近涉及的所有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依法對其涉及的4項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其中一項是,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行政拘留15日,處罰款5000元。
法制晚報(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獲悉,四項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并執行,決定給予趙某行政拘留20日,處罰款10300元,記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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