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對于公眾關注的“房地產稅法”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修文透露,調整后的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已將房地產稅法列入了一類立法項目,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將房地產稅法列為預備項目。
據他介紹,房地產稅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財政部牽頭研究。“目前正在按照立法規劃和立法工作計劃的有關要求,對房地產稅改革與立法當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的調查、研究、論證,同時做好起草草案等相關工作。”劉修文說,待草案比較成熟,并綜合考慮各個方面的因素后,適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劉修文用12個字概括此前在上海、重慶試點的房產稅改革:“細致扎實、運行平穩、成效明顯。”他表示,兩地改革試點是探索對個人住房在保有環節征稅的寶貴經驗,是符合房地產稅制改革總體方向的,同時也為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加快房地產稅立法的要求,并適時推進改革”打下堅實的實踐基礎。
對于部門預算,劉修文說,除涉及國家機密外,部門預算都應當依法公開。他透露,目前公開預算的黨務部門在不斷增加,下一步將督促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部門預算公開力度。
劉修文指出,全國人大審查的中央部門預算中,包括中央黨務部門的預算,“目前,編制部門預算的中央一級預算單位包括黨的部門和機構,比如中組部、中宣部、中編辦、中央黨校,還有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等”。他指出,部門預算都應當依法公開,根據新預算法的有關規定,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部門預算后,各個部門都應當在20日內公開本部門的預算。但他同時強調,“涉及國家機密的除外,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
他透露,目前公開預算的黨務部門在不斷增加。“比如去年中央黨校、中編辦、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等都向社會公開了部門預算。”他指出,下一步人大還將積極督促和支持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部門預算公開的力度。(記者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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