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04日訊
一篇《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法官年薪應達到30萬》的報道,讓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協副會長朱征夫在今年全國兩會開始前就“火”了。據人民網3月4日報道,朱征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自己沒有說過法官年薪應達到30萬,而是認為法官的年薪能夠達到30萬,甚至更多一些也不是壞事。
朱征夫回憶采訪當天的經過時說,自己的想法是法官應該有可靠的職業保障,除了人身安全之外,還提了應該提供相應待遇。當記者追問“待遇應該提高到多少”時,他回答說“至少應該是律師愿意做法官的這種程度”。
朱征夫表示,當時他以廣東省律師為例進行了推算,“我的經驗是,廣東省律師平均業務收入大約30萬左右。這個收入不是凈收入,律師費收取后還需要繳稅、交納辦公經費、給助理支付工資、還有其它各種開支等,平均凈收入大約有15萬。我個人認為,法官的平均收入略高于這個平均收入比較合理。注意這里是平均,還會有地區差異。但是,我真沒有說過法官的收入要達到30萬。后來看到有文章以這個做標題,我自己很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