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春節前,深圳的丁女士在羅湖“錦緣里”樓盤看中一套新房,并支付了10萬元定金,約定等她賣掉舊房,春節后再交首付款。不料,春節后丁女士去交首付款時,銷售人員卻告訴她,想買這套房子需要增加30萬元。丁女士提出不買了,對方稱不退定金。銷售人員說出了上面那番話。日前,深圳電視臺記者與丁女士一同到該樓盤了解情況,遭樓盤保安抽臉、腳踹。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這件事。
縱橫點評:
見利忘義,坐地起價,已經是背離了基本的商業道德;違反約定,侵吞定金,更是觸及了法律底線。如此不占理的開發商竟然還敢縱容工作人員不僅出口傷人還動手打人。在利益面前,急功近利的開發商徹底撕下了偽善的面具。或許這件事只是個孤例,但也可能是春節后火爆樓市亂象的冰山一角,不管是那種情況,都不應該縱容這種違背道德和法律的行為,否則難保會不出現更多的違約行為,攪亂已經高燒難退的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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