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里不少人在賣奢侈品,但這些奢侈品是真的嗎?昨日,渝北區法院透露,一名男子招聘員工在微信朋友圈及高檔樓盤開實體店,售賣假知名奢侈品被判刑。
2014年1月至10月,被告人冷某先后在江北區、渝北區等地開設外貿服飾店,并通過實體店和朋友圈銷售手表、皮具、服裝、鞋、飾品等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2014年10月、11月,工商部門接到舉報后在渝北區某高檔小區、江北等地冷某開設的外貿服飾店查獲大量假貨,涉及20余個知名奢侈品牌。經價格認證鑒定,這些查獲的商品按照標價或者已查清的實際銷售價格共計18萬余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冷某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商品價值18萬余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法院判決,被告人冷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9萬元。
重慶晚報記者 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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