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24日訊
近日福州市政府批準同意了由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的《關于促進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開放開發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加快推動福州自貿試驗區體制機制創新,促進福州片區開放開發。
據中國證券網24日消息,從福建自貿試驗區獲悉,意見涵蓋5大方面,共有18條,主要內容包括降低市場準入、鼓勵外商和民間投資、推進審批注冊便利化、優化登記服務機制、創新市場監管模式等。
其中圍繞鼓勵外商和民間投資,意見提出,放寬外商投資限制及主體資格證明,允許境內自然人與境外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在福州片區內合資、合作、新設或參股外商投資企業。
意見還提出,鼓勵資本市場、新興業態的創新發展,支持在福州片區設立登記創業投資(管理)企業、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產業)股權投資基金以及(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支持福州片區打造區域性融資租賃業集聚區,開展融資租賃等創新業務。內資融資租賃(不含金融租賃)公司設立登記,無須取得前置許可審批,無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從事融資租賃經營的,可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允許融資租賃試點的文件申請辦理設立登記。
在審批注冊便利化方面,意見提出,放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條件,辦理食品經營許可,放寬食品經營場所的面積要求。對從事預包裝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銷售的經營者,僅在必要的情況下實施現場核查,實行企業承諾審批制。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藥品零售、批發的許可、換證、變更和GSP認證審查時,企業不再提交社保、醫保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