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17日訊
日前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消納工作的通知》。旨在促進三北(華北、東北、西北)地區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消納,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電能消納潛力和電力系統輔助服務潛力。
通知提出,做好可再生能源發電直接交易工作。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應當會同省級能源管理部門做好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工作,推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市場直接交易并逐步擴大交易范圍和規模,鼓勵超出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利用小時數的發電量參與市場交易。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通過技術進步降低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
通知還提出,做好風電等可再生能源清潔供暖工作。各省(區、市)能源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認真分析冬季供暖狀況,結合風能資源特點和風電發展需求,研究利用冬季夜間風電替代燃煤鍋爐進行清潔供暖,制定促進風電清潔供暖應用的政策和方案,積極開展相關試點和示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