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發布時間:2016-02-05 09:50:00
(原標題: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 國務院公布 新華社電 國務院近日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以下簡稱《意見》),對下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進行全面部署。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人楊玉柱同志就《意見》背景和主要內容接受了記者采訪。 而《意見》是如何明確有關部門對非法集資的監督管理職責和要求的呢?楊玉柱介紹,《意見》要求,防控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是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重要內容,要按照監管與市場準入、行業管理掛鉤的原則,確保所有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監管防范不留真空。一是對需要市場準入許可的行業領域,由準入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防范、監測和預警工作。二是對無需市場準入許可,但有明確主管部門指導、規范和促進的行業領域,由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防范、監測和預警工作。三是對沒有明確主管、監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如投資咨詢、非融資性擔保等,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利用現有的市場監管手段,強化綜合監管,防范非法集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