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培訓工作。努力提高監察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水平,把精通新《環保法》和新《大氣污染防治法》、熟悉排污企業、熟悉監察文書制作,作為執法人員的基本功來抓,定期進行業務培訓,要求執法人員在工作中做到“規范執法、文明執法”,使我區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軌道。
二是強化執法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會管理、善于做群眾工作的環境監察隊伍;同時執法能力建設要全面按照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要求,配備必要的執法儀器和設備。
三是強化污染源檢查。依據上街區2015年散源調查結果,做到對轄區內大氣污染源、水污染源、飲用水源地的分布情況了如指掌,針對存在的污染問題采取針對性強的治理措施。
四是強化依法辦事。僅僅圍繞著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以上級領導批示的案件、群眾上訪舉報的案件和主動出擊發現的嚴重環境違法案件為切入點,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嚴格按照環保有關法律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