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記者 江月華 通訊員盧思瑩 鄒興)一名男子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在醫院醒來后得知事故致一人死亡。為了逃離醫院規避責任,他竟然劫持護士做人質!近日,惠州市博羅縣人民法院審理了該案,被告人梁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及綁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酒駕與一摩托車相撞致1死
梁某,1992年出生,重慶人,2011年從部隊退役之后在東莞與他人合伙經營一家人力資源公司。2015年4月27日晚上,梁某駕駛一輛商務車從東莞橋頭鎮來到博羅縣湖鎮鎮與一工廠的負責人邊吃飯邊談生意,席間他喝了幾瓶啤酒。直到晚上11時許,他開著車準備返回東莞,經過惠州市龍門縣龍華鎮附近時發生了交通事故,撞上了受害人李某駕駛的摩托車,導致李某當場死亡。而商務車則側翻在路基上,梁某也因為劇烈撞擊而昏迷。
后經警方定,梁某負該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李某不負事故責任。
得知撞死人劫持護士逃離
事故發生后,梁某因昏迷被送至博羅縣人民醫院重癥病房救治。2015年4月28日凌晨3時許,梁某醒來后從醫生處得知事故已致人死亡,一時害怕準備穿衣逃跑。不料被進來換藥的護士張某婷發現,梁某便將張某婷驅逐至病房內的衛生間。張某婷趁他換衣服時不備,跑出房間向值班醫生報告。梁某見醫生等人前來阻止,隨手拿起一把醫用小刀,架在另一名護士嚴某艷的脖子上,并押著嚴某艷離開醫院。隨后,梁某押著嚴某艷搭乘一輛出租摩托車去到東莞市橋頭鎮,才將嚴某艷釋放。
直到三個多月后的8月7日,公安機關通過群眾舉報在橋頭鎮橋頭廣場對面的一出租屋將梁某抓獲。
肇事者:以為撞死人會被槍斃
對于當時他為什么要劫持醫院護士逃跑?梁某的回答令人吃驚。其稱,在醫院其得知他酒駕撞死人了以后,心里非常害怕,想到撞死人就等于殺了人,殺人就要償命,如果被抓可能會被槍斃,于是就一心想要逃跑,才會劫持醫院的護士做人質。
法院認為,梁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還綁架他人作為人質,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綁架罪,數罪并罰,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此外,事故受害者的家屬起訴梁某要求民事賠償的案件也已經該院判決生效,由于梁某駕駛的商務車未購買保險,梁某需自行賠償受害者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共計7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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