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26日訊
據新華社1月26日消息,經國務院批準,自1月30日起,在上海各開放口岸以及江蘇省南京航空口岸、浙江省杭州航空口岸,對51個國家持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和144小時內確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國(地區)聯程客票的人員,實行過境免辦簽證政策。
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過境外國人可選擇從上海海、陸、空港口岸或者南京航空口岸、杭州航空口岸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在上海市、江蘇省和浙江省行政區域內免簽停留144小時。
據了解,過境免簽政策適用的國家名單是根據三省市口岸外國人入境過境數量和入出境國際航班情況來確定的。為保持政策的統一性,此次實行144小時免辦簽證政策的國家名單,仍按照已實行72小時過境免辦簽證政策口岸適用的51個國家范圍執行。這些國家是: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俄羅斯、英國、愛爾蘭、塞浦路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烏克蘭、美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亞、新西蘭、韓國、日本、新加坡、文萊、阿聯酋、卡塔爾、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波黑、黑山、馬其頓和阿爾巴尼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