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最近外界報道新能源汽車存在“騙補”現象,1月21日,工信部、財政部、科技部以及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核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即日起至2月5日,將通過自查與現場督查的方式,調查全部車輛生產企業以及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含公交、客運、專用車等)、租賃企業、企事業單位等新能源汽車用戶,全面核查財政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新能源汽車生產與使用情況。
據了解,本次核查將對2013、2014年度獲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的新能源汽車,以及申請2015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有關情況開展核查,核查范圍將覆蓋全部車輛生產企業以及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含公交、客運、專用車等)、租賃企業、企事業單位等新能源汽車用戶。
在2月5日前,各地區與企業需要進行自我核查并提交自查報告,包括有關省(區、市)對本地區財政補貼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情況、新能源汽車用戶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形成自查報告。
此外,四部委還將選擇部分省份進行現場督查,不過具體時間與地點均待定。(記者/郭小戈)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