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鄭羽佳)56歲剛剛再婚的老李是出租車司機,去年9月3日晚11點,他載著22歲的繼女小趙回家,不料遭遇車禍,做前臺接待工作的小趙因臉部被玻璃劃致毀容。近日,老李及小趙將對方司機馮某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4萬余元。昨天上午記者獲悉,密云法院審結該案,兩人共獲賠3.8萬余元。
去年9月3日23時許,老李開著出租車載著繼女往城區方向行駛,行至密云101國道興云路南口時,馮某駕車撞上老李的車,造成老李和小趙受傷。事故發生后,小趙被送往密云醫院住院治療,經診斷為頭外傷后神經反應、面部挫傷、鼻骨骨折、左眼外傷、左眼瞼挫傷、面部淺表損傷伴異物。
經密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馮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據了解,小趙在單位做前臺接待工作,事發后其工作受到影響。
肇事司機馮某對事故經過及事故認定都予以認可,但認為小趙和老李要求的賠償金額過高。
法院經審理后判決,對方保險公司賠償小趙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14000余元。對于小趙的整容費用,因目前尚未實際發生,法院已向其釋明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主張。
案件審理中,老李與對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對方賠償了老李營運損失、車輛維修費、醫療費等各項損失24000元。綜上,老李和小趙共獲得賠償3.8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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