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唐寧)今天上午,法晚(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記者從市三分檢獲悉,一名在押人員趙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于2014年10月31日被一審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同年11月,趙某揭發了一名巴基斯坦籍在押人員隱瞞走私毒品的案件線索,并將其匯報給看守所管教民警,民警隨后立即將此情況報送市三分檢。
接報后,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立即趕赴看守所與其進行談話,談話期間,檢察官發現其面對無期徒刑的判決,表現出思想壓力大、心煩意亂等焦慮情緒。并由此作為切入點,一方面告知其立功減刑的相關規定,另一方面通過思想工作安撫其不良情緒,最終促使其認罪服法,并進一步提供了巴基斯坦籍在押人員隱瞞走私毒品的犯罪線索。
后經公安機關與北京海關緝私局縝密配合,偵查人員從該外籍人員行李箱的金屬拉桿內起獲疑似毒品物186.91克,使這起走私毒品案件得以破獲,最終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該巴基斯坦籍罪犯有期徒刑十二年。
因此案的破獲直接關系到在押人員趙某揭發檢舉后的立功和刑期問題,該檢察院派駐檢察室及時跟進趙某一案的后續處理并助其立功減刑。最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核準后將其從原判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十五年。
在2016年新春之際,在押人員趙某家屬向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派駐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檢察室贈送一面錦旗,上面寫著“回頭浪子指路人,人民檢察為人民”。(記者 唐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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