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怕丟臉,價值150萬元的豪車被扣要求先摘牌;家里安監控,自稱是為了防止被砸玻璃;法官施巧計,將不肯開門的老賴擒獲……昨天,黃島法院展開凌晨集中執行行動。此次行動主要針對涉民生案件、金融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和民間借貸案件,共拘傳26名被執行人,實施拘留措施4人,扣押汽車3輛,完全執結案件10件,執行到位標的額55萬余元;達成執行和解案件12件,涉及案款26萬元,
怕丟臉
豪車被扣要求摘牌
昨天上午8點半左右,執行法官來到開發區阿里山路一家洗車點門前,這家洗車點剛剛開門營業,停在這里的一輛白色的英菲尼迪車格外顯眼。因這輛豪車是一家老賴公司的,執行法官當場將它依法查扣。
記者現場了解到,這是一起公司對公司的案子。被執行的公司從事房地產業務,至今拖欠一家物流公司的債務,累計超過億元,物流公司只能將這家房地產公司告上法庭。據法官介紹,該案的執行從3年前陸續開始,資產的拍賣等手續尚未走完。但是,為該公司一部分資產的一輛價值150萬元的白色英菲尼迪車自始至終不見蹤影。“今天早晨7點左右,物流公司的職員在這處洗車點發現了這輛英菲尼迪車,他們立即與我們取得聯系。”執行法官告訴記者。
洗車點的工作人員介紹,該車是別人放在這里的,車主并不在洗車點。就在執行法官聯系拖車的過程中,洗車點的工作人員動手拆卸該車的號牌。該工作人員說,他們接到了“車主”的電話,“對方覺得這事挺丟臉,要求把號牌給他卸下來。”
裝不在
法官巧計騙出老賴
45歲的王某是新區海青鎮人,2012年12月11日下午,王某無證駕駛無牌手扶拖拉機拖著一臺花生脫粒機,從新區海青鎮盧家官莊村趙某家里出來,由東向西在公路上坡過程中,因拖拉機車把不穩失控,將經過這里的婦女解某撞傷。此后,解某被送到醫院救治,經醫生診斷,她左手腕處骨折,住院治療23天。
經黃島交警大隊現場勘查及調查取證,認定王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后黃島法院判決王某賠償解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5萬余元。判決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賠償義務。2014年,在案件立案執行后,解某與王某達成和解協議,王某保證在2015年2月10日前交付3000元,余款于201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但到期后,王某仍未履行承諾。
昨天凌晨5時30分左右,黃島法院執行法官趕到王某家門口,發現大門緊閉,但臥室里亮著燈。任憑法官怎么敲門,王某就是不應答,也不開門,就連臥室的燈都關了。法官心生一計,他們留下一人埋伏在門口,其他人上車后發動起車輛佯裝離開。王某果然中招,他打開大門查看情況時,被法官堵住。“2009年我出了個車禍,被安某撞了,法院判決他賠償我4萬多塊錢,但他一直沒給我,所以我也沒錢賠償。”王某告訴法官。隨后,王某被帶到黃島法院執行局,經法官做工作,他與解女士達成了初步賠償協議。
安監控
自稱為防玻璃被砸
“你們不用嚇唬我,我不會跑,等我穿上衣服就跟你們走。”昨天早上7時30分,執行法官來到藏南鎮西南地村老賴陳某家中時,陳某還未起床,看到法官后他并不緊張,慢慢悠悠地穿起衣服。記者注意到,陳某在自家門口安裝了攝像頭,對門外的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就在元旦那天晚上,我不在家,媳婦上夜班,我家玻璃、門窗都被人砸了,也不知道是誰。為了安全,防止玻璃再被砸,我才在家安了監控。”陳某說。但法官認為,陳某安裝監控系統,很可能是為了觀察外面的動靜,防止執行人員突然而至。
據悉,去年春天,陳某無證駕駛無牌手扶拖拉機與駕駛兩輪摩托車的丁某相撞,導致丁某受傷住院。經交警現場勘查及調查取證,認定雙方均負有責任。2015年5月,黃島法院判決陳某賠償丁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6萬余元。陳某一直未履行承諾。昨天,陳某被帶回執行局后,依然表態不肯賠償,被法院實施拘留15天。(記者 趙玉勛 通訊員 丁德振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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