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14日訊
1月14日晚間,獐子島(002069)發布公告稱,公司于1月11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經自查核實,獐子島就11日媒體刊登的《2000人實名舉報稱獐子島“冷水團事件”系“彌天大謊”》一文相關內容進行回復說明,認為公司歷年均按照采捕計劃在指定海域組織進行播苗和采捕,不存在“提前采捕”行為。
據公告內容,獐子島詳細披露了公司2009年至2014年期間播苗及采捕海域情況,包括各海域2014年以前的歷年播苗時間、采捕時間及其對應關系。就媒體報道的獐子島“收走” 約20艘航海日志的,公司稱2014年海洋牧場災后重建時,為強化管理,公司完善了制度體系,加強了制度執行,而將航海日志收回統一歸檔就屬于公司加強對船舶安全操作的規范化管理 。
就深交所“是否存在提前采捕于2013年底,止于2014年10月的情形”一問,獐子島回復稱公司2013年11、12月至2014全年均按照采捕計劃進行采捕,未組織進行“提前采捕”。其中公告稱公司重點核查了媒體報道提及的遼長漁15166—15170五條船只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的采捕區域,公告同時披露相關船只實際采捕區域經緯度,表示上述五條船在該時間段均未涉及提前進入受災區域采捕的情形。
同時,該公告披露了2014年年底公司大額核銷存貨后,公司建立了存貨管理、海洋風險預警等相關內控制度措施的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