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稱,2016年1月10日凌晨1時20分許,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臺江大隊在五一路群眾路口設卡盤查酒駕。一輛車牌為閩A1Y0XX的紅色小轎車不顧民警的盤查停車示意,加大油門變道強行沖卡躲避民警依法檢查。肇事后,嫌疑人畏罪潛逃。
事后,肇事司機利用車上行車記錄儀制作逃避警方依法檢查以及瘋狂逃竄的視頻錄像,并將其發布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引發網絡熱傳。該肇事司機的嚴重違法行為被廣大社會群眾嚴厲譴責。
福州警方對該案高度重視,案發后,交警支隊即組織專案力量展開偵破工作。經偵查,民警迅速掌握了肇事司機的基本情況,確定肇事者系居住在倉山區臨江新天地小區內的34歲男子張某所為。
辦案民警在對肇事者蹤跡進行偵查的同時,不斷強化與其家屬溝通聯系,發動政策攻勢,對其家屬進行思想動員,勸其投案。迫于法律的強大威懾,肇事者張某于2016年1月13日16時向警方投案。
目前,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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