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談錢!
1月11日,張藝謀訴張偉平及其“新畫面”公司拖欠《三槍拍案驚奇》分賬款及其他導演費報酬一案的二審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在此前的一審過程中,新畫面影業稱已于2010年分13次向張的妻子陳婷支付了票房分成12536400元,但張藝謀方面表示,該款項是新畫面公司向張藝謀支付的《英雄》、《十面埋伏》等影片的片酬。此次二審中,新畫面方面提交了新的證據,指出2005年新畫面已向張藝謀支付了《英雄》等影片的片酬,當時張藝謀只要求現金支付,曾駕駛一輛豪車來到張偉平家,當場將兩個裝有500萬現金的拉桿箱拉上車。因此2010年,新畫面向張藝謀支付的就是《三槍》片酬。
二審開庭,張藝謀以及張偉平本人均未出席。鑒于一審敗訴,新畫面影業此次更換了兩位律師人選,并提交了新的證據:2005年1月10日新畫面從其公司賬戶上提取的5182000元現金的交易明細記錄,證明早在2005年該公司就已向張藝謀支付了500余萬元,作為《英雄》、《十面埋伏》等影片的報酬。而2005年1月10日,張藝謀在一張收款憑據上親筆簽了名,這筆款項與銀行支出單上的金額完全一致。
新畫面律師還當庭宣讀了張偉平發送給律師的一段當天付款細節的回憶,張偉平稱,張藝謀當時只愿意要現金,于是張偉平指派員工從銀行取出500余萬元,用兩個拉桿箱將一捆捆的現金裝好,并暫存在張偉平家中。中午時分,張藝謀駕駛一輛寶馬X5豪車來到張偉平家,當場將這兩個裝有500萬現金的拉桿箱拉上車,在簽字收款后駕車離開。
新畫面律師同時宣稱,張藝謀及其家人在與新畫面合作期間“生活奢侈”,購買了多部豪車,妻子兒女身著名牌,如果新畫面直到2010年之前都從未給張藝謀結算過任何費用,張藝謀根本不可能買得起這些東西,也無法為他多個子女支付國際學校的學費。
對于新畫面的辯訴,張藝謀方面律師稱,新畫面方面所提交的新證據僅是其銀行賬戶的支出交易記錄,無法證明這筆現金的去向確實是給張藝謀;而張藝謀在憑單上簽名也僅僅是當時在雙方關系非常友好的情況下,幫助新畫面做賬沖抵影片成本而已,張藝謀從沒有實際收到款項。至于新畫面一方所稱“我方若多年未付款,張藝謀哪兒來的錢購買奢侈品”等質疑,張藝謀的律師反駁稱,張藝謀一直還有“拍廣告”、“執導舞臺劇《圖蘭朵》”和“執導奧運會開幕式”等其他收入來源。
由于張藝謀一方不同意調解,該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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