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08日訊
股票發行新規自今年1月1日實施,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8日表示,新的規則發布后,已過會的首發公司需按照新規則要求履行相關措施,按照新的信息披露要求補充招股說明書,履行會后事項后發行上市。
鄧舸表示,上述準備工作需要半個月時間,企業的具體發行時間取決于企業上述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證監會將根據市場情況和交易所系統準備情況,按照有利于增強市場活力,維護市場穩定的原則合理安排新股發行。
鄧舸表示,為了緩解新股下新股發行對交易系統的壓力,初期新股發行將按交易日均衡申購的原則安排,后期逐步進行調整。按照目前做法,為明確市場預期,企業新股核準后將通過證監會微博微信公布企業核準家數和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