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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結婚,老友相聚,本來是一樁美事,卻因為飲酒過量,駕車撞上路邊大樹,鬧出了人命。20出頭的兒子車禍身亡后,父母把新郎官和同喝喜酒的同學告上了法院。不久前,南京溧水法院作出判決,一起喝酒的同學都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現代快報見習記者 姚茜
出場人物:小李和老同學們
事件概述:小李參加同學小張的婚宴,醉酒后騎摩托車撞樹身亡
爭議焦點:和小李一起喝酒的同學是否擔責
意外
喝完喜酒后回家,騎車撞樹身亡
21歲的小李一直在外地工作,2015年3月,他回溧水老家探親,恰逢同學結婚,新郎小張請他到家里喝喜酒。婚禮上,小李遇到了不少初中同學,大家都很高興,在酒桌上喝了不少酒。
醉酒后,小李單獨騎著摩托車回家,剛騎了200多米,就撞上了路邊大樹,小李從車上摔了下來。當時大家都在忙著喜宴,沒人注意到小李發生了意外。直到第二天,小李父母到新郎家找小李,大家這才知道他失蹤了一夜。找到小李時發現他躺在路邊,已經沒了呼吸。交警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小李血樣中的酒精含量嚴重超標,確定為醉酒駕駛,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父母
兒子老實,禁不住同學輪番敬酒
小李的爸媽悲痛欲絕,把跟兒子喝酒的同學都告上了法院,要求他們為小李的死負責,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損失共計50萬。
小李的爸媽訴稱,當天晚上,新郎官小張特意把來喝喜酒的同學安排到了一桌,久別重逢的同學一起喝酒助興,也不知道到底喝了多少酒。而小李忠厚老實,禁不住同學的輪番敬酒,這才醉酒了。酒席結束后,已爛醉的小李要騎摩托車回家,其他人也不加以勸阻。小李爸媽覺得,新郎小張應該保障小李的安全,而一起喝酒的同學也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同學
出意外很傷心,但沒有勸酒
同學參加自己的婚禮出了意外,新郎官小張也很傷心。他表示,婚宴的時候,他安排小李跟其他同學坐在一桌。婚禮結束后,他才坐到了同學中,后來喝的都是飲料。晚上8點左右,小李自己騎車離開了。他也打過電話給小李,不過電話一直沒通,他以為醉酒的小李已經到家了,也沒在意。
其他跟小李一起喝酒的同學們則辯稱,沒有勸小李喝酒。有同學稱,當時壓根沒跟小李喝酒,還有同學稱,自己沒有給小李倒酒,都是小李拿著酒來找自己的。
法院判決
一起喝酒的有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李的死是因為醉酒后騎車,對路面情況疏于觀察,沒有安全駕駛所導致。而他醉酒的原因則是參加小張的婚宴。
在婚宴上,一起喝酒的同學沒有盡到提醒、勸阻等合理注意義務,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作為婚宴的新郎官,小張也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最后,法院判決,小張承擔5%的賠償責任,賠償1.8萬多元,其他一起喝酒的同學承擔1%-2%不等的責任,分別賠償7000多元到1萬元不等。
提醒
4種勸酒者需擔責
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的嚴國亞律師表示,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有4種勸酒情形將承擔法律責任: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至醫院或家中;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案件當事人系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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