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題:讓企業享受減負政策紅利——專家解讀水上涉企收費清理整頓工作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港口和海運是我國對外貿易的主要載體和重要平臺。一直以來,港口費收,即進、出港口的船舶在港作業、停留所要支付的費用名目繁多。交通運輸部協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進出口環節水上涉企收費清理規范工作,收費減少了多少,為企業減輕了哪些負擔?
上海國際航運研究中心國際航運研究室主任張永鋒說,有研究表明,多年來,行政性收費在國內港口費用的占比較高,達60%多。
交通運輸部在近年來取消6項收費、降低2項收費標準、免征部分船舶3項收費的基礎上,2015年又取消了船舶港務費等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記者從航運企業了解到,我國港口費收的經營性收費可分三類:一是碼頭裝卸堆存作業收費,含集裝箱裝卸費、堆存費、移動費、疏港費等;二是港口輔助服務收費,含引航費、拖輪費、理貨費、代理費等:三是配合口岸查驗部門查驗項目的作業收費。
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行業市場差,航運企業虧損嚴重,大量企業倒閉,但是港口經濟情況相對較好,各種不合理的港口費收一直廣為企業詬病。
什么是港口船舶使費?是指港口企業、引航機構提供船舶進出港服務收取的費用。什么是海運附加費?集裝箱除了運費,還有運輸附加費,如旺季附加費、燃油附加費等多種費用。
張永鋒介紹,海運附加費在國際上一直都有,班輪行業是一個中等程度的寡頭壟斷市場,目前全球已經形成了四大聯盟。“關鍵是要研究如何使附加費更加規范、透明。現在海運附加費受到很大關注,主要是行業運費較低,尤其是近洋航線出現過零運費、負運費的情況,但是附加費卻很多,既不規范也不合理。”他說。
業內專家表示,一直以來,港口收費的問題主要表現在,項目較多,且手續繁瑣;船舶港口使費高,行政性收費比重大;口岸查驗和檢驗檢疫發生的輔助作業費用高。
據交通運輸部測算,取消船舶港務費,每年將減輕企業負擔54億元;取消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每年減負4800萬元;規范簡化合并船舶登記費,取消船舶登記費中的臨時登記費、煙囪標志或公司旗注冊費、船籍港變更費、國籍證書費和廢鋼船登記費等5項,每年減負300萬元。推進港口收費改革后,這部分費用實行政府指導價和上限管理,并減半征收港口設施保安費,預計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10億元。
專家表示,我國航運市場化程度和國際接軌程度高,而港口服務開放程度低。中國的港口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包括口岸便利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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