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王某在ATM機取錢時因銀行卡被吞,打砸ATM機泄憤,致屏幕及密碼輸入區損壞。工作人員報警后,王某賠償機器維修費用6600元,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房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去年11月19日晚上9點多,王某與朋友喝完酒后在房山區張坊鎮一郵政儲蓄銀行ATM機取款。辦案民警介紹,王某當時意識不清,在操作ATM機過程中,銀行卡被吞。王某情急之下,手腳并用開始打砸ATM機。其朋友多次阻攔未果,王某掙脫后繼續打砸ATM機,致屏幕及密碼輸入區損壞。次日,銀行工作人員發現該情況,將監控錄像及人員信息上報至張坊派出所。
張坊派出所了解情況后,與王某取得聯系。因王某在外出差,民警在電話中耐心工作,使其意識到酒后做了違法的事,表示愿在回來后自首。在王某出差期間,民警多次致電王某,督促其前來自首。
去年12月30日,王某來到張坊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主動賠償ATM機維修費用6600元。王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房山分局刑事拘留。
銀行工作人員介紹,客戶在使用ATM機取款時,若30秒至1分鐘內未對ATM機進行操作,系統會默認取款人忘記取走銀行卡,將其吞入,防止其他人員取款。王某在酒后取款時,因長時間未操作才導致銀行卡被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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