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一初一女生跳樓自殺,事發前曾偷竊超市。超市方被指曾體罰并辱罵女生,警方稱女生母親到場后曾對其責打。
當地官方通報稱,12月29日,上千群眾聚集到事發地,沖擊華東超市。永昌縣公安機關調集大量警力維護秩序。12月30日,涉事超市前聚集群眾的人數擴大,達到數千人,部分人員再度沖擊超市,并圍攻現場維持秩序的公安干警。
12月31日下午,甘肅金昌市永昌縣委宣傳部向澎湃新聞表示,當地政府正在對“中學女生偷竊后墜亡”事件引發的群眾聚集、沖擊事件進行處理;沖擊事件中帶頭者身份尚未確定,警方尚未采取強制措施(新華社31日下午最新消息,帶頭打砸的10人被采取強制措施);目前超市方與死者家屬已簽署賠償協議,政府正在處理善后事宜。
一名12歲的女孩在偷竊超市后跳樓自殺,為何引發“上千群眾”兩次聚集、沖擊涉事超市并圍攻現場維持秩序的公安干警的?
官方首次通報:家屬帶10余人進超市討說法引千人聚集
墜樓事件發生后,官方共發布了3次通報。
事發一天后,12月29日22時,永昌縣委宣傳部通過其官方微博@永昌發布 發布情況通報,稱及時處置因中學生非正常死亡案件引發的群眾聚集事件。
31日凌晨3時許,永昌縣委宣傳部再次通報,稱永昌縣因一名中學生墜亡引發持續群眾集聚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31日上午11時許,永昌縣委宣傳部再次發布《永昌縣人民政府關于12.30事件的通告》。
官方的第一次通報基本交代了事件的經過:12月28日中午,女生趙某到華東超市東街店購買礦泉水時,偷竊該超市巧克力、衣帽掛鉤和果粒爽等商品。13時31分離開時被超市營業員發現,讓其打電話叫家長前來處理。14時15分其母親張某某到場,與超市工作人員進行交涉處理,期間,張某某對趙某進行了責打,趙某于14時33分自行離開超市。14時55分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名女孩從城關鎮御山城市廣場E座高層墜樓,經查明墜樓女孩系趙某,當場死亡。
通報稱,29日13時59分,永昌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城關鎮華東超市負責人的報警稱:華東超市東街店有人鬧事。城關派出所出警后,調查得知墜樓死亡女孩趙某的家屬約10余人到華東超市東街店討要說法,引起不明真相的群眾聚集圍觀,14時30分許,超市門口聚集人數達到上千人,部分不明真相人員起哄并沖擊超市。
通報中永昌縣委宣傳部稱,聚集事件發生后,市、縣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做群眾勸導工作。公安機關調集警力維護秩序,疏導交通,圍觀群眾于17時20分左右陸續散去。
通報后數千群眾再次聚集并圍攻警方
官方的首次通報似乎并未解決問題,反而使情況更加嚴重。
永昌縣目擊聚集并參與圍觀的多名本地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警方稱女生是在被其母親責打后墜亡,引發多人不滿。“事發后幾乎半個縣城都在說,女生被超市老板罰站,還被辱罵過。”
12月31日凌晨3時許,永昌縣委宣傳部發布第二份情況通報,稱由于受極少數人員的煽動,30日上午10時40分,有人到華東超市搬放花圈引起群眾圍觀,公安機關及時依法進行了處置,12時左右群眾陸續散去。下午14時左右,數千名群眾再次聚集在華東超市東街店和西街店門口,沖擊超市大門,損壞周邊道路防護欄,圍攻現場維持秩序的公安干警,損壞執勤車輛。為疏導群眾情緒,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處置,勸離圍攻群眾。在市縣領導、機關干部和公安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傍晚時分聚集群眾陸續散去。
網傳照片顯示,涉事超市被黑壓壓的人群圍住,現場多名警察嚴陣以待;網傳的視頻顯示,一輛制式警車被多名聚集者推動搖晃;部分群眾使用棍狀物攻擊持防爆盾的特警;武警車輛遭打砸,車窗玻璃滿是裂紋。
更有傳言稱,親臨現場指揮處置聚集事件的金昌市市長張應華在沖突中受傷。澎湃新聞比對照片后,發現照片中面頰流血者與金昌市市長張應華長相一致。對此,永昌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尚未掌握確切消息。新華網在31日下午的報道中確認張應華被砸傷頭部。
家屬與超市簽訂賠償協議,超市負責人被控制
“看到第一份通報,朋友圈里在說,警方是將超市責任撇清了,感覺超市好像沒啥責任。”上述永昌縣本地人士告訴澎湃新聞。
辦案民警向新華網介紹,涉事超市收銀員在發現趙某藏匿超市商品后要求趙某取出,并自行翻查趙某外套,這些行為都發生在收銀臺附近的公眾場合。受訪的趙某舅舅認為,這無疑傷害了一個未成年人的自尊,也是造成悲劇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而官方在第二份通報中稱,事發后永昌縣領導前往醫院看望慰問了死者家屬,目前死者家屬情緒穩定,正在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工作;12月30日晚,死者家屬已與超市簽訂賠償協議,善后事宜正在有序進行,超市負責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對超市的不法行為將依法追究責任。
通報發出的當天上午11時許,永昌縣人民政府發布第三份通告,向市民通報12月28日趙某墜樓事件及由此引發的29日、30日兩次上千人聚集、沖擊超市事件及處置情況。并稱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做出通告。
該通告稱,對此次中學生墜樓事件,“全縣廣大人民表現出極大的關心和同情”。但從12月30日開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廣大群眾的同情心,煽動圍觀群眾,擾亂社會治安,干擾正常社會秩序。
少數帶頭鬧事者10人被控制,7人曾違法犯罪被處理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這三份通報中,上千人兩次聚集、沖擊華東超市,都是“少數人員”引起不明真相群眾聚集圍觀。其中12月29日的聚集事件中,趙某的家屬約10余人到華東超市討要說法,引起不明真相群眾聚集圍觀,聚集人數達到上千人,部分不明真相人員起哄并沖擊超市;12月30日上午,由于極少數人員的煽動,有人到華東超市搬放花圈引起圍觀,當天下午數千群眾再次聚集。
通報中均未提及這些“少數人員”的具體人數和確切身份,以及是否均與受害人家屬有關。
在永昌縣人民政府的最新一次通告中稱,司法機關將對帶頭鬧事構成犯罪的極少數違法人員依法嚴厲打擊。
永昌縣縣委宣傳部31日向澎湃新聞確認,兩次聚集、沖擊事件均由少數人員帶頭引起,“這些人的身份尚未確定”;目前為止還沒有接到公安機關對于帶頭、參與沖擊事件者采取措施的反映。
新華網31日下午的報道稱,警方介紹,連續兩天的人員聚集,大部分為居住在縣城的群眾,極少數有沖擊、打砸行為,其中帶頭打砸、現已被控制的10名人員中,有7名曾因違法犯罪受到公安機關打擊處理。
該工作人員強調,30日上午來到華東超市擺放花圈者系當地群眾,其與死者家屬的關系還未確認。對于當地群眾反映的趙某家屬被控制的說法,該工作人員予以否認,稱未對死者家屬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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