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漢中訊(記者 周金柱)勉縣一男子于某,在2014年對一名女中學生實施搶劫、強奸殺人后逃走,后被警方抓獲。昨日上午,被告人于某在勉縣法院接受審判,其父母因涉嫌包庇罪同堂受審。
火車機車攝像頭拍到嫌疑人
據悉,去年9月8日,勉縣新鋪鎮的14歲女生趙某從家乘車去學校。3天后,趙某遺體在距家一公里處的火車隧道內發現。
辦案民警稱,去年11月1日,通過鐵路部門找到了一段案發時段經過的一輛火車機車攝像頭拍攝到的視頻,有一名男子在現場出現過。隨后警方調取案發時段的現場附近監控,鎖定了嫌疑人于某。于某,勉縣定軍山鎮金寨村人,有4次犯罪記錄,案發前一年剛刑滿釋放。
去年11月14日,民警將于某控制,但于某和他的父母都稱9月8日(中秋節)當天三個人在家過中秋。隨后,民警找到了于某事發當晚在新鋪鎮一家旅館住宿的證據。
自稱想搶錢 臨時起意殺人
公訴人稱,2014年9月8日上午,被告人于某乘車至新鋪鎮,沿108國道行至杜家山村,蹲在路邊樹下避雨。當日中午12時許,趙某背著書包經過,于某將其攔下要錢。趙某轉身逃跑,被于某抓住并持刀脅迫至一火車隧道內,于某實施強奸(未遂)。于某擔心趙某舉報,將趙某殺害后逃離現場。
公訴機關認為于某應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于某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于某父母明知其子殺人的犯罪事實,在偵查人員向其調查時,說假話作偽證,其母親張某還幫助于某毀滅證據,應以包庇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被告人于某和父母同堂受審。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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