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春特約通訊員楊增強通訊員李樹甬
本報訊 12月22日下午,汝州交警接到群眾舉報電話,稱有人從汝州市交警大隊辦完事后酒后駕車離去。接到電話后汝州交警立刻出警,在廣成路與城垣路附近發現一輛號牌為豫A3379M的車輛駕駛員疑似酒駕,經酒精檢測儀檢測該男子確實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
原來,12月22日下午汝州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大廳里來了一位處理違章的群眾,他稱自己的車因違法停車被貼了告知單,前來處理違章,只見他滿身酒氣,言語含糊。不知為何與大廳內其他前來辦事的群眾發生言語爭執,后自行駕車離去,被群眾看到并被舉報酒后駕駛了。
事后,汝州交警大隊依法對這名司機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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