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訊(金牛法宣 記者 何艾琳)“盤家養口的錢,終于拿到了!”38歲的唐立彬手里緊緊拽著執行案款支票,眼淚涔涔。這位開了5年出租車的成都男人略顯蒼老,為了討回公司欠付他的經濟補償金3萬1千多元,他奔走近一年。12月28日,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將強制執行的款項70萬元,發放給了唐立彬等47位出租車司機。
今年3月,唐立彬等共47位工友一起,決定不再續簽與四川長江出租汽車公司的合同。他們中的大部分,已在這家公司開了5年出租車。“公司說,要走人就只退當初交的押金,其他費用一概沒有。”讓唐立彬等出租車司機最氣不過的是,他們的平均工資未達到成都市2014年職工平均工資的標準,并且還拖欠部分車輛維修費用。
8月5日,成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此作出仲裁裁決書,裁決四川長江出租汽車公司支付唐立彬等人經濟補償金共計70萬元。12月9日,出租車司機向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核實事實之后,為縮短執行時間,法官直接查到公司發工資的銀行賬戶,三日內強制執行款額70萬元。28日,法院向25位司機代表發放了執行款。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