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記者 魏徽徽)因不滿奶奶私自保管父親的遺物,廣州女子張某闖入奶奶家強行翻查,還對年逾七旬的奶奶大打出手,致其身體多處受傷及手掌處骨折,家屬決定追究張某的刑事責任。記者昨日獲悉,張某犯故意傷害罪,被海珠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15日。
傷了奶奶后毫無悔意
據悉,張某的父親意外去世,沒有留下遺囑。因為當時她還在學校讀書,所以由奶奶負責保管其父親的遺物。近日,張某多次要求取回遺物,奶奶找各種理由推脫未答應。2014年12月,張某去探望奶奶時,又要求拿回父親的手機卡、房產證等遺物,奶奶推說手機卡弄丟不見了。
檢方通報稱,當時張某因壓抑多時的怒火瞬間爆發,于是將奶奶拉進房間關上房門,然后將奶奶推倒在地,騎在她身上并用腳頂著奶奶的胸部,接著就搜其身上的口袋和挎包,又用手扭奶奶的右手手掌,并用腳踩她的腳部,直到奶奶大聲呼救才放開她。
隨后,張某又在房間里翻箱倒柜,找到了父親留下的房屋、車位的產權證、幾份公證書、鑰匙和一些現金等物品,然后揚長而去。奶奶被家人送到醫院后發現,右手第5掌骨骨折,右第2、3趾骨中節骨折,其損傷程度已達輕傷二級。奶奶住院的一個多星期里,多次通過家人、警方和律師聯系張某要求其認錯道歉,但張某毫無悔意,并且拒絕歸還拿走的現金和物品。
法院: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心灰意冷的奶奶與家人商量后,堅決要求追究張某的刑事責任。經海珠區法院一審查明,張某于2014年9月7日12時許,在海珠區某路某苑14棟某房內,因家庭糾紛與其奶奶黃某發生爭執,繼而將黃某推倒在地,并用手擰折黃某的手掌,用腳踩折其腳趾。經法醫鑒定,被害人黃某的損傷屬輕傷二級。同年10月21日,張某被民警抓獲。
2015年2月13日,海珠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庭審期間,張某表示認罪,她的奶奶黃某向法院表示不要求張某賠償損失,并對張某的行為表示諒解。海珠區法院于今年5月中旬對張某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某構成故意傷害罪,當庭自愿認罪,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15日。據了解,目前張某已經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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