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訊
據財政部網站28日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精神,財政部開發建設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綜合信息平臺。
財政部要求認真做好綜合信息平臺運行各項工作:統一授權分級錄入項目庫信息、統籌集中錄入機構庫和資料庫信息、規范發布和使用綜合信息。
原則上,國家級和省級示范項目、各地PPP年度規劃和中期規劃項目均需從綜合信息平臺的項目庫中篩選和識別。未納入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的項目,不得列入各地PPP項目目錄,原則上不得通過財政預算安排支出責任。
此外,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對口聯系人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及時收集、匯總、錄入PPP項目信息。建立PPP項目信息季報制度,省級財政部門要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向財政部PPP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金融司)報送上一季度PPP項目進展情況,并抄送財政部PPP中心。